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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夏之交餐饮食品安全温馨提示
来源:中食一线    时间:2019-04-23


针对季节性食品安全特点,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,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,中国食品报社读者服务中心现发布春夏之交餐饮食品安全提示,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。

 

一、外出就餐注意事项

1、选择良好的就餐场所。应选择持有有效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、内外环境整洁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A(优秀)或B(良好)级“笑脸”的饭店就餐,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贩和卫生条件差的饭店。

2、谨慎选择食物。建议就餐尽量少点或不点凉菜,慎重选择烧烤、麻辣烫等食品。尽量不要食用“新奇”、“野味”等不常食用及易过敏食物,老年人、幼儿、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注意。

3、科学合理饮食。应节制饮食,暴饮暴食会增加肠胃负担,可能诱发急性肠胃炎、胰腺炎、胆囊炎,尤其是患有糖尿病、高血压、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,低盐饮食、荤素搭配、平衡膳食,多食富含纤维素、维生素的新鲜蔬菜、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。

 

二、居家饮食注意事项

1、应选择储藏条件较好、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、超市和市场,要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,对于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,购买时应注意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(一般冷藏温度为0-4℃、冷冻温度为-18℃以下)。

2、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,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、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。

3、应购买新鲜食品原料,食材要充分清洗,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,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下存放不超过2小时,食用冷藏后的剩饭、剩菜前应确认食品无腐败变质,并经再次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。

4、不要购买和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蘑菇等。不食、不买、不卖野生蘑菇、野菜和野果,避免发生植物性食物中毒。

 

三、加强自我保护

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,请及时拨打市食药监局投诉举报电话64395919。一旦发生腹泻、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,并保存好就餐发票、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,并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。(中食一线)